发布时间:2016-01-25|发布者: 大连盐化集团|栏目:
清代两淮盐商的“杏坛情”(一)
文章来源:江苏金桥盐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
“杏坛”一词出自先秦时庄子的一则寓言。因为孔子喜欢到杏林里讲学,在杏坛上休息,后人便将其作为教育的雅称。
对于“杏坛”,清代两淮盐商无论是修饰文采的“上焉者”,还是声色犬马的“下焉者”,大多情有独钟。伴随着这种文化良知的觉醒和心理情结的释放,一座座书院落成了,一所所社学开办了,斥卤千里的两淮盐区不再是文化的沙漠,也有昌明教化的点点绿洲。
一
清代两淮盐商醇厚的“杏坛情”,除了崇尚“耕读传家久,诗书继世长”这个理念之外,“商籍”、“灶籍”科举学额的设置可谓是直接诱因。
自隋代兴起的科举制成为学子出人头地的阶梯,以致北宋时的汪洙写了“万般皆下品,唯有读书高”这样的箴言。在那个时代,不管是门阀后裔还是寒门学子,均可比量齐观地参与科考。只不过与如今的高考制度相似,考生不但要有正式户籍而且必须到户籍所在地应试,否则视作逃籍、漏籍、冒籍、跨籍而面临取消资格等处罚。
这种门禁制度本意为了防止科考舞弊,但却给两淮盐区学子正常应试带来了诸多不便。侨寓两淮的盐商大多来自安徽、山西、陕西等地,每值春闱秋试,他们的子弟必须跋山涉水赶赴原籍应试,颠沛流离,不堪其劳。更有甚者,从唐至清的漫漫时光中,盐民的户籍大多“不属州县属天子”,要想进入当地官办机构读书,跨进科举考试门槛基本是南柯一梦。
面对这种“边缘化”的科场定位,富可敌国的两淮盐商们怎能噤若寒蝉,隐忍不发?清廷也顾及动关国计的盐税,顺水推舟地给予两淮盐商利益让渡。于是,一种类似定向招生的“商籍”、“灶籍”制度应运而生。占有“商籍”、“灶籍”学额的两淮学子既可以进入扬州府学就读,也可与其他生童一样在当地参加科举考试。
尽管清代中前期只有14名商籍学额、6名灶籍学额可入扬州府学就读,但这毕竟是两淮盐区学子参与科考的“直通车”。面对清王朝的特別眷顾,两淮盐商们怎能按捺住内心的冲动。于是,他们办书院、兴蒙学,举手投足间俨然一副重儒崇教之态。
二
对于重儒崇教,两淮盐商倾注心血最多,投资强度最大的当属莘莘学子荟集的书院。
书院,原本是唐代私人读书治学的场所,到了宋代才成为传道授业解惑的机构。清初,来自塞外的统治者一度担心书院会成为聚众集徒之所而加以限制,直到雍正十一年(公元1733年)才准许各省在省会兴办书院。但没想到,书院从此如水银泻地般在各地渗发开来,仅清代新建的就多达3868所。
而在两淮大地兴办的书院,许多都饱含着盐商的心血。因为在他们看来,书院是盐区子弟折桂蟾宫的通途,斥资建校,捐田助学,理所当然。
梅花书院,位于扬州新城广储门外,建于明代万历二十年(1592年)。由于年久失修,到清代已是瓦砾片片,榛莽萋萋。雍正十二年(1734年),盐商马曰琯决定独自斥资重建。新建的梅花书院有门舍、门仪各三楹,另辟有大堂和讲堂,仅号舍就有六十四间,其耗资之巨非常人所能承受。
在书院修建上像马曰琯这样一掷千金的两淮盐商并非孤本个例。乾隆年间,两淮总商汪应庚不但捐献五万金重建了扬州府学江甘学宫,而且支助白银两千两添置礼乐祭器,后又以一万三千金购置腴田一千五百亩充作学田。再说盐商汪石公之妻汪氏,她见扬州安定、梅花两书院绌于经费,便出资数万元予以赞助,此举真可谓是巾帼不让须眉。
当然,基于眼界所及和财力所限,更多的两淮盐商更倾向于抱团捐资助学。扬州安定书院就是凭借众盐商所捐七千四百两白银于雍正十三年(1735年)重修而成;通州盐运分司石港盐场(南通市境内)的文正书院,主要是仰仗当地九个盐场盐商的善款以供学生膏火(津贴);海州分司的郁州书院,则是由板浦、中正、临兴三个淮北盐场于乾隆十年(1745年)联合兴办。创办于乾隆九年(1744年)的大伊山(灌云县)卫公书院,一度入不敷出,惨淡运行,直到光绪十五年(1889年)行盐商人以每盐一包献钱一毫作为膏火费用,才逐渐有了起色。
显而易见,书院的校舍修建、师资延聘直至助学金、奖学金的供给,“必经费有余而后事可经久”,如果仅靠官方拨款和学田收入恐怕只能是杯水车薪,没有两淮盐商的捐助必定难以为继。难怪民国初期倪澄瀛说到:“梅花安定广陵兼,膏火来源总是盐。”